市政管理学-论述题
市政管理学-论述题
一、试述市政的特征。
二、试述中共市委对城市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三、试述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
四、试述我国市政管理职能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五、试述新形势下我国城市发展战略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六、试述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七、试述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
八、试述中国城市成长中存在的问题。
九、试述中国城市成长所具有的特殊性。
十、中国传统城市经济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端是什么?
十一、我国城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是什么?
十二、试述城市社区管理的内容。
十三、在处理社区自治组织和城市政府各级相关机构的关系中,要遵循哪些原则?
十四、我国城市污染治理的主要瓶颈是什么?
十五、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十六、城乡一体化的战略意义是什么?
十七、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点是什么?
十八、当前我国区域协调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十九、试述突发事件管理的功能体系
二十、试述突发事件处理的一般程序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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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一、1、政治性,市政的主体,主要是城市的城市行政机关,它是整个国家政权机关的一部分;市政的客体或内容,主要是城市的公共事业、公共事务的管理;市政的手段,主要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依法治市;市政的过程,同国家的政治权力体系及其运行紧密相联。因此,市政必然具有国家管理的属性,体现着国家的利益和意志。国家管理的性质决定着市政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现代市政发展表明,市政早已成为“政治的一部分”或“一个政治过程”,已超越单纯的技术性、中介性和方法手段方面的问题而体现着社会集团的目的和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说,市政活动是一种城市的政治活动。
明确市政的政治特性,要求我们在市政管理中也要讲政治,也要讲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市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保障和代表最广大市民的利益,为广大市民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城市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水平和质量。
2、历史性,市政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内涵在历史发展中不断演进。从中世纪欧洲大陆的市政发展到资本主义取得统治地位以后的市政,再发展到现代社会的市政,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深刻的变化。近代以来,城市逐步成为政治、经济和人民精神生活的中心,成为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先锋力量。也就从那个时候起,城市政权机构及其管理体制日益发展和完善,市政过程中的民主化、法制化逐步加强,市政管理的方式和手段日益多样化、科学化。研究市政,必须要了解这个历史发展的过程,总结其中的历史轨迹及经验,为当代中国的市政研究提供启示和借鉴。
3、系统性,市政是个大系统,是一个由各要素、各环节组成的有机整体。(1)市政系统包括许多分系统,如市政组织系统、市政领导系统、市政职能系统、市政体制系统、市政环境系统,每个分系统下面又有许多相互关联的子系统。(2)市政系统又由多元的市政要素组成,如组织要素、人员要素、财政要素、制度要素、行为要素等,每种要素内部又包括多种次级要素。(3)市政过程又是由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多项环节组成的过程。市政大系统内部的许多分系统、子系统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有序的系统结构。市政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之间,彼此依赖,形成有机的组合关系。市政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制约,联为一体。市政系统、市政要素、市政过程之间,又相互渗透、相互维系,围绕着同一的市政目标,发挥出市政的整体功能。
4、综合性,市政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管理活动。现代城市作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具有集中、开放、多元、有机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市政管理具有突出的复杂性和综合性。从市政管理的内容看,既包括大量的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管理,又包括对城市各项经济活动的规划和调控,对市民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指导和协调等;从市政所面对的社会阶层及其人员的结构看,城市中有社会各行各业、各阶级、阶层及其所属人员和利益群体。对城市各社会阶层和各方面人员利益关系进行调节和整合,是现代市政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5、动态性,市政不仅是组织、制度、体制等方面的静态结构,而且也是一个有序运行的动态过程。由于市政是一种存在于城市并以城市事务为对象的管理活动,以致这种管理过程的动态性存在如下特点:(1)灵敏度高,主要指市政过程每个环节的功能都能比较快捷地发挥出来。这既同整个城市生活的快节奏相适应,又得益于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2)相关性强,即市政过程的每个环节紧密相联,互为条件,彼此制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故障,都有可能导致城市生活的全局性混乱。(3)民主程度高,即在市政管理全过程及每个环节,都会有市民的广泛参与,尤其体现在决策活动和监督活动中。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成为市政运行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城市政权的领导者,但城市党组织本身并不是城市国家政权机构,它并不直接、具体地管理城市事务,而是体现为市委对城市和城市政权机构的领导,市委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政治领导,政治领导主要指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上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主要干部。作为城市党组织,中共市委的政治领导作用则具体表现为: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符合本市实际、代表城市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把它们转化为城市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规章、条例等。
2、思想领导,指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全党和全体人民,提高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城市的繁荣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3、组织领导,指通过党组织的工作,使党和广大群众成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党的目标。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各级党组织,培养、选拔党员干部,建立一个具有凝聚力和威信的领导集体,并对他们进行党内和党外监督管理,通过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和广大党员去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团结一致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三、 1、经济管理职能广泛而突出。这点与西方市政职能特点不一样。管理城市经济曾经是我国城市政府的首要职责,与此相适应,我国城市政府管理经济的机构庞大,部门林立,既有综合性的经济管理部门,又有专业的经济管理部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2、对其负责的事务管理控制程度高。表现为控制面广和控制程度高,而且还几乎都借助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例如,改革开放前,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政府说了算,企业几乎没有自主权,企业成了政府的附属品。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的强控制程度表现得仍比较突出。
3、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较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这种特点较为突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社会保障职能也逐渐得到了加强,但目前仍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了保证社会成员最低生活水平以及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的行为。它是一种政府责任,理当由政府承担。但由于我国经济力量不足,以及思想认识不够,城市政府承担社会保障的范围有限。许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由企业承担,给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造成了困难。
4、独立性的职权较少。表现为中央集权过大,城市政府的权力无法律保障,上级可以随意解释或随时上收与下放权力,使城市政府难以适应,难以调动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计划单列市和后来的副省级市的设立正是针对此问题而来的。
5、职权与职责相脱节。表现为许多方面有权者不负责,或者负责者又无权力以及有责而无利等。
四、我国经济体制方面的转轨性改革,要求市政职能要有相应的巨大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经过了由直接向间接、由微观向宏观、由计划向市场的职能转变之后,进一步地把间接管理具体化,宏观职能与微观职能相结合,市场规制职能与城市服务职能相融合,仍然是市政管理的重要任务。过去我们注重管制职能而忽视服务职能,现在应当重视服务职能而较少地运用管制职能。具体的转变任务和步骤主要是:
1、实行市政职能的分解,就是对原有市政职能进行具体分解,划分出哪些职能是应取消的,哪些需要继续保留,哪些是要下放或转移的,哪些是需要充实加强的。通过职能分解,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行政运行机制以及任职资格和条件,将职能具体化,理顺内部和外部的工作关系,从而为落实人员与编制提供科学的依据。这是实现市政职能转变的第一步。
2、加强市政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市政管理是法治管理,各种市政决策都要依据法律。为此,必须首先建立和健全各种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对机构的设立、机构编制都要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在依法的基础上,做到政务公开,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使各种违法事件都能受到法律制裁。逐渐形成以法治政、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市政职能运行状态。
3、科学配置市政职能职位,在对市政管理职能进行分解的基础上,要科学配置市政职能职位:(1)同一类业务由一个部门集中管理,减少中间交叉扯皮的情况,提高办事效率;(2)必须由几个部门共同管理的业务要分清主辅关系,明确业务接口;(3)进行综合管理,对一些长期扯皮、难以划清的业务归并到一个部门,以减少部门之间的摩擦,从而提高市政管理的效率性。
4、加强市政职能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训练,市政职能岗位人员必须符合市政工作要求。市政管理人事部门要经常考核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不合格者及时撤换,以保证市政工作的效率性,优良地实现市政公共服务的各项基本职能。
5、转变市政管理手段,市政管理手段要从过去单纯的计划手段、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特别是重视公共政策的使用。在法律前提下,使用稳健和灵活的公共政策,往往会取得比较理想的管理效果。因此,加强公共政策的设计工作和其实施的管理艺术,是现代市政管理手段建设和我国市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五、全面导入绿色GDP、人文GDP的目标绩效观。所谓“绿色GDP”,就是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绿色GDP指标,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的正效应。绿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负面效应越低,反之亦然。“人文GDP”就是为了保障人的健康和全面发展而投入财富的增长指标,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
我们追求的发展,应该是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应将“经济GDP”、“人文GDP”和“绿色GDP”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2、构建敏捷城市,提高城市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敏捷反应能力。当今世界处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城市要在瞬息万变的环境中抓住有利的信息,结合自身条件,做出相应的对策,才能赢得发展机会。也就是要创建“敏捷城市”,其中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信息敏捷。依托快捷、准确、畅通的信息来源和上传下达渠道,并在大量的信息中进行及时高效的筛选,保证决策者在第一时间获取精练实用的信息。就此,正在迅猛发展的数字城市,(数字城市即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遥测、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技术,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功能机制进行自动采集、动态监测管理和辅助决策服务的技术系统。)数字城市具备将城市地理、资源、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等复杂系统进行数字化、网络化、虚拟仿真、优化决策支持和可视化表现等强大功能。技术不但提供了技术支撑,而且具备成为信息敏捷交换和交流的平台。(2)人员敏捷。有灵活、干练、反应迅速的管理人员和办事人员,要做到能上能下,人尽其才,能够准确快速应对环境变化。(3)制度敏捷。在一定原则框架内,保留政策的适度弹性,以便在实施中能够因地因时制宜;必要时要及时调整修订现行政策制度,确保城市发展最终战略目标的实现。
3、全面导入循环经济。循环经济起源于工业经济,其核心是工业物质的循环。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为特征,在环境方面表现为污染低排放,甚至是污染零排放。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因此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的经济系统。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的能源和原料都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减少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的涵义是:以可循环资源为来源,以环境友好方式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举,把人类生产活动纳入到自然循环过程中,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使生态负增长转变为生态正增长,实现人类与生态的良性循环。这种发展战略观对于我国现状资源和能源短缺十分突出的大多数城市来讲具有重要的意义。
4、重视突发事件管理。应该认识到,城市发展战略管理的实施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国内外一些城市发生的一系列突发事件也提示我们必须在城市发展战略管理中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同时,需要制定一个有效的,能够帮助快速沟通、快速做出影响评估和控制的危机管理计划,并使之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六1、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城市人工环境的建设,必然要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这种改造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已经到了不能再继续下去的程度。在强调经济发展的时候,不应忘记经济发展目标是要为人类服务,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城市规划师必须充分认识到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明确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是所有城市规划师崇高的职责。
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保持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延续性,保护文化遗产和传统生活方式,促进新技术在城市发展中的应用,并使之为大众服务,努力追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和新科学技术运用之间的协调等,都是城市规划师的历史责任。城市规划师在接受任何新技术的时候,必须以城市居民的利益为标准来决定新技术在城市中的运用。我们要警惕那种认为只要依靠技术的不断进步,就可以解决一切城市问题的幻想。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新技术在解决原有问题的同时往往也带来许多新问题。把科技进步和对传统文化遗产的继承统一起来,让城市成为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和谐载体,是城市规划师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
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城市是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的需求,为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创造条件。在全球化的今天,城市规划更应为城市中所有的居民,不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以及收入状况,不分其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创造健康的城市社会生活。坚持为全体城市居民服务,并且为弱势集团提供优先权,这是城市规划师的根本立场。强调城市中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社会和谐,重视区域中各城市之间居民生活的和谐,避免城市范围内社会空间的强烈分割和对抗。城市中的老年化问题,城市中不同文化背景、不同阶层的居民在城市空间上的分布问题,城市中残疾人和社会弱者的照顾问题,都应成为重要的课题,这些问题必须融入到城市规划师的设计中,并给予充分的重视。
七、1、使基础设施建设从事业型转向企业型。从根本上说,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进行再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城市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它本身就是生产性的建设。
2、使基础设施从福利型转为营利型,长期将城市基础设施当作非生产性的福利事业,结果造成了公用事业单位不讲经济效益,只花钱不挣钱,缺乏财力,靠国家养活,导致了这些单位的长期亏损经营,挫伤其生产积极性。把它纳入商品化的轨道,进行营利经营,对于增强其内部活力极为重要。这是城市基础设施实现转轨换型的关键。
3、使城市基础设施由保险型转为竞争型,打破原来那种非竞争型的封闭的经营形式,可以采取中央办、地方办、集体办、个人办、大家竞争办的多种方式,鼓励竞争。
4、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人治型转为法治型,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是软计划,钱多多建,钱少少建,建多少通常不定,甚至可有可无,而这些又都是领导说了算,属人治型。这与城市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不相适应。应将软计划改为硬计划,实行法治,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出户头,按比例投资,以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人、财、物的供应,使其有计划、按比例地合理发展。此外,国家也应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5、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应当科学化,应用现代管理的先进方法、现代科技的先进成果来管理基础设施。
八、1、城市用地数量增长过快,我们通常用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来衡量城市用地的相对数量。近些年来,我国城市用地迅速扩张的现状也是不容忽视的。在1981~2000年的20年间,虽然我国城市人口和城市建设用地都在快速增加,但是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速度远远超过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而且,这种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增长中还存在与城市规模等级相联系的结构不均衡问题。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规模之间存在反相关,城市规模越大,用地越集约,反之则越粗放。近些年来小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扩张的速度较大城市相比更是有增无减。从以上的一些现象来看,我国城市建设用地数量的增长已经超过城市用地负载的城市经济要素的增长,尤其是在规模较小的城市,用地扩张过快的现象十分突出,而小城市的土地收益又远远低于大城市,这种状况客观上反映了我国城市成长方式的不均衡和不经济。
2、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在城市空间过度扩张的同时,由于没有足够经济内容的充实和支撑,使得城市成长方式不经济的问题表现为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的低下。土地利用效率的低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土地的经济产出率较低,另一方面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较低。
3、城市新区开发的倾向严重,自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逐步推行以来,国内一些城市有一种大规模、成体系、与旧城不连续的新区开发的倾向,这种城市新区开发一般都以一些特定城市职能的外迁为主导力量,并吸引其他的城市功能随迁,达到城市空间的大规模、跳跃式成长。这些新区开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增长和带动轴心,但是如果不能在新区开发的同时积极推动老城的更新升级,很有可能出现西方内城衰退的不良后果;而且,一旦新区开发的资金不能到位运转,后续的利用没有保障,也很可能造成土地的闲置和浪费。
4、城市空间结构不合理,在我国城市成长的过程中,城市空间结构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状况,某种程度上,这些不合理的现象还在继续产生。城市成长中的空间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总体结构的失衡和空间利用方式违背地租规律。
综上所述,在我国城市成长的过程中,已经表现出了城市成长模式以外延型为主,城市成长速度过快,城市成长空间结构失衡,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不同规模等级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差别较大等问题。对于城市成长外延过程中占用农业用地过多的现象,以及城市内部空间集约利用和更新改造的问题正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实施以城市空间控制为目标的城市成长管理势在必行。
九、中国的城市成长管理刚刚起步,由于经济条件和制度环境的特殊性,中国的城市成长管理不能原样照搬西方的经验和做法。对比中西方当代城市化发展,在城市成长领域至少包含五个方面的差异。
1、城市化阶段差异,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从19世纪开始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目前,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已达70%以上,进入后城市化发展阶段。而中国2000年的城市化水平只达到36.1%,刚刚具备进入高速城市化进程的一般性条件。
2、城市化发展速度差异,西方国家已经进入后城市化阶段,对多数城市而言,城市化进程的速率已经放缓。反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过程,总体而言,城市发展速度和城市化速度远高于西方,中国同时面临过往城市化滞后的补课效应和国际经验公认的高速增长的双重冲击。
3、土地所有制基础差异,西方国家城市土地多为私人所有,国有土地主要集中于各种保护用地,城市政府拥有的土地则多以城市公共用地的形式出现。而中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城市土地全部归国家所有,对于集体公有的农村土地,国家也有比较强硬的征用权。
4、中西方城市行政基础差异,西方城市推行的是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行政体系,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选举体系与西方行政管理体系具有很大的差异,对这一点,公共经济学和行政学中已有不少经典论述。
5、市场化程度不一,西方市场体系相对完善,市场经济导入的时间早,认可度高,完全竞争市场是微观经济学的最基本的假设条件之一,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也是承认市场的先天存在。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从计划到市场的过渡中还留存有大量的问题。
纵观西方城市成长管理研究,其重点议题为“低速高水平城市化背景下”的城市健康发展问题,对中国这样“高速低水平城市化条件下”的城市成长基本没有涉及。由于中西方发展阶段的差异,很难采用西方的政策来研究中国的问题。鉴于存在上述差异,西方城市成长管理不具备直接为中国照搬和套用的可能。
十、1、政企职责不分,造成城市经济管理的行政化。传统城市经济管理体制把企业作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否认企业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导致政府对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城市政府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对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进行直接的全面的管理,导致城市经济管理的行政化,企业丧失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从而使企业根本没有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条块分割,城乡分割,造成城市经济组织结构的封闭化和分割化。传统城市经济管理体制按照行政系统、行政区划来管理经济,每个行政系统、行政区划自成体系,画地为牢,割断了企业之间、部门之间、城市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形成了封闭式的“大而全”、“小而全”和以纵向联系为主的条块分割、城乡分割,从而严重违背了城市经济的基本特征和运动规律,分割了城市经济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影响了城市综合性功能的形成和发挥。
3、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造成经济调节方式的单一化。传统城市经济管理体制把价值规律和市场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加以摒弃,把各种城市经济活动统统纳入指令性计划,用产品的计划调拨替代商品交换,结果导致了经济调节方式的单一化,妨碍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
4、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造成城市经济主体丧失从事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传统的城市经济管理体制没有把企业和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同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紧密地挂起钩来,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从而使企业和劳动者丧失了搞好生产经营活动的动力。
5、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造成城市经济生活的单调和呆板。传统城市经济管理体制不切实际的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单一所有制结构,把非公有制经济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统统割掉,结果导致城市经济生活的单调和呆板,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妨碍了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
十一、传统城市经济管理体制由于没有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束缚了城市生产力的发展,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城市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活力。为了解放和发展城市生产力,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城市经济的发展,必须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传统城市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根本性变革。
城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做到: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3、转变城市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方式为主的完善的经济调控体系,保证城市经济的健康运行。
4、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市居民提供同中国国情及市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城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城市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加快城市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城市素质;充分发挥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使城市成为开放型、多功能、社会化、现代化的经济中心。
十二、1、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是指由社区内司法、警察、安全、消防等部门组成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由社区居民组成的从事治安保卫工作的自治性组织(如治保会、联防队、门栋关照小组等组织),为创造安全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而对社区内的社会公共秩序、户口、特殊行业(如旅馆业、旧货业等)、道路交通、消防及法制和安全教育进行的管理;
2、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这是由街道环卫所及各房管所、园林所及社区内各单位组成的市政管理委员会以及群众自治性组织和全体社区成员,为谋求适合居民身心健康的和谐环境,而对生活垃圾、污水、粪便处理工作,道路清扫工作,植树种草等绿化工作,以及环保宣传工作等等进行的管理;
3、社区卫生保健。这主要是指由街道卫生科、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地段医院和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卫生保健部门,组织发动社区成员,为保证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而对卫生防疫、计划生育、老年人保健、妇幼保健和少年儿童保健,以及心理咨询、社区康复等工作进行的管理;
4、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这主要是指由社区自治性组织和各专业性团体,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动全体社区成员,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里弄、文明楼和文明家庭等活动,进一步完善调解、帮困、服务网络。同时,做好教育、科学、文化、艺术、体育及传媒的发展规划,以生态环境物质文明为基础,加强理想、道德、法制教育,提倡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的社区社会风尚。
十三、在推行社区自治,加快城市民主化建设的进程中,并不是要否定和弱化城市各级政府组织在城市社区工作中的领导,而是将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精神和意志通过社区自治组织的形式灌输下去,同时,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处理社区自治组织和城市政府各级相关机构的关系中,要注意遵循以下的原则:
1、面向社区,重心下移的原则,社区工作的核心是管理与服务。各级组织都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贴近群众、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作为强化管理的着眼点,将工作重心下移,利用各自的职能指导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支持街道办事处履行综合管理和协调职能,积极为社区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共住共建”创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
2、事权下移,责、权、利配套的原则,要加快城市基层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的进程,各级组织要在事权下移、责任下移的同时,将财力和利益也随之下移,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属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若确需社区配合的,须与街道协商,经政府同意后,实行部门指导,“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运作方式。通过责、权、利的配套统一,加大社区工作力度,调动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积极性。
3、以人为本,资源整合的原则,各级组织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便利社区居民生活、丰富社区文化、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保障社区居民安居乐业为己任,把社区居民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各级组织工作的根本标准。各级组织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善于整合社区内的各类资源,与社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共同建好社区。
4、有利于扩大民主,依法自治的原则,社区居委会是社区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性组织。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组织应尊重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法律地位,在支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立法宗旨和立法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社区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支持、帮助社区居委会从实际出发,利用社区资源、环境和条件,找准工作切入点,大胆探索和创造符合自身实际的新型社区工作特色和管理模式,切实增强社区依法自治功能,避免社区居委会成为政府的一级准行政组织。
十四、1、思想观念的转变相对滞后。在错误的发展观指导下,人类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水平低,不考虑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任意排放污染物。其结果是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直至今日,仍有不少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出于经济发展考虑,采取牺牲环境的做法,只为追求投资增长,而吸收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城落户。
2、污染治理机制尚不健全。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私人成本远低于社会成本,厂商和消费者具有向外排污的内在冲动,因而在单纯的市场条件下公共环境极易出现无人照管的“公地悲剧”。政府可以通过向企业和居民征收排污费和环卫费,用以治理污染;或是由政府出面协调,将污染的外部性予以内部化。但在现实中,仅靠政府来治理污染显然是不够的,将公共环境交由企业或个人处理还有诸多问题,排污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机制还不完备,环卫公司政企分开的市场化改革推进困难,尤其是一些纯粹公益性的污染治理项目仍需依赖并不充足的公共财政。
3、技术水平不高和经费不足仍是污染治理的强硬约束。中国现有垃圾处理技术仍十分低下,真正符合国家环境控制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有25%左右。处理垃圾不仅是技术上的问题,令管理者更为头痛的是,环卫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全国每年投入的资金近400亿,这笔巨大的投资相当于全国每年开采黄金的总产量的价值。在这笔资金中,垃圾处理队伍(其中包括近10%的退休人员)的工资费用占了约70%,其余才是购置设备的费用。这对于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的污染处理来说远远不够。
4、污染治理的公众参与度不高。科技发展在污染治理方面固然重要,但并不能够“包治百病”。治污之重不在于“治”,而在于“防”。“治”是治标,“防”才是治本。这个“防”靠的正是城市公众(企业、居民)自觉自愿地维护公共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污染,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但我们看到的是,诸多陈规陋习和不良的生活习惯仍然影响着城市的公共环境。
十五、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该原则有三层涵义,一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结合。二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三是全面规划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以上三层涵义中第一、第二层涵义强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第三层涵义强调环境保护管理本身的规划需要全面综合考虑。
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这是指全面和充分地利用各种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充分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又减少环境污染。这是治理污染、节约资源、发展生产、保护环境而必须贯彻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废弃物中大多含有未被充分利用的有用资源,对其回收利用对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是一举两得。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城市环境一旦污染便很难恢复,因此保护环境应以预防为主,但预防不可能完全避免污染,对已经存在的污染必须治理,因此要防治结合。
4、“三同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这一原则我国早在1973年便正式做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环境管理中防止污染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防止污染的重要制度之一。
5、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体社会组织和市民的职责。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仅靠政府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全社会成员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才可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6、污染者负担原则,指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的损失,由排放污染物和造成破坏的组织或个人所承担。这一原则自20世纪70年代初由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污染者负担原则在法律上一般表现为三种方式:征收排污费或多种形式的污染税,赔偿损失,罚款。其中被广泛采用的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参照这一原则,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具体原则,以明确污染者的责任。
除了上述原则以外,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还应始终坚持一个总的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则。
十六、在我国农村人口比重大,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的现实条件下,城乡一体化的战略意义将更加突出。
1、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城乡二元结构转换的需要,尽管我国城乡面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典型的二元结构仍然存在。要从传统的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就必须要打破传统的二元结构束缚。随着二元结构的转换,城乡间的要素流动和商品交换就构成了城乡间最重要的联系机制。因此,就必须以城乡一体化战略作为城市—乡村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
2、“分久必合”——城乡复合系统发展的需要,城市离不开乡村,乡村也离不开城市。城市和乡村本为“一家”,只是随着社会分工及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才逐渐从空间上分离,并由此产生了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一系列的差别。历史上的城乡关系经历了混沌—对立—隔离的过程,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的重心将逐渐由城市转向了城市—乡村地域,城乡系统也将趋向统一融合。对城乡这样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不应将各亚系统分别对待,必须重视整体综合。在城乡系统中,各子系统的发展是相互依赖的,都要求其他系统的配合与支持。因此,要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和乡村,就必须以城乡一体化为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城乡间的顺利贯通。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需要,人口与就业问题,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是我国城市化和农村发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所在。我国目前有2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财富,又是城乡进一步发展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剩余劳动力不可能全部涌入城市,也不可能全部滞留农村。要保持城乡这一复杂巨系统的高效率运转,必须要强调和重视系统内部各子系统及外部系统间要素的自由、合理流动。城乡间人口的合理流动,将会促进城乡间人才、科技、信息、文化等的交流,从而繁荣城乡经济。解决农村剩余人口问题,必须要从城乡两方面统筹考虑,重在疏导和分流。
十七、1、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和“平均化”,有人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要完全消灭城乡差别,最终达到城乡的绝对融合。这种观点实质上就是将城乡一体化引向了“城乡一样化”,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城市和乡村这两种社区形态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其特定的自然、社会、经济、历史等条件,只要这些方面存在着差别,城乡差别就不可能消失。同时,城乡一体化并不会导致城乡的“低层次平衡发展”和“平均主义”,它不是降低城市的地位,而是将乡村的地位加以适当提高,使其在市场体制下处于与城市同等的竞争地位。城乡一体化强调城乡间各要素的融合、贯通,但并不排斥差别,相反,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可以将差别转化为各自的特色,这将有利于形成城乡系统的高层次协调发展。
2、城乡一体化的动力机制: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是城乡两大系统发展的一种社会、经济、生态过程,同时又是这一过程的战略目标。农村的发展,不能单靠城市化的辐射,也不能盲目推行农村工业化,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必须两头启动,依靠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加以推进,这就是城乡一体化的动力所在。
3、城乡统一市场的建立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市场是城乡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缩小城乡差距、优化城乡资源配置的有利渠道。城乡经济要素的流动,是二元结构转换、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这就需要打破原有的各种体制束缚,以市场体制为契机,在原有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的基础上,构建城乡统一市场。这将是一个市场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市场体系,它既包括产品市场,又包括要素市场。通过统一的市场体系使农村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剩余劳动力转化为生产要素,并得到优化组合,从而为实现城乡全面贯通、走向一体奠定坚实的基础。
4、城乡一体化要从人的需要出发,即“以人为本”,从人本主义角度讲,人们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为其自身各方面需要服务的,城乡发展从本质上来说是人与自然在协调基础上的自我发展。因此,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为人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环境,同时要有利于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的素质,使其享受现代城市文明,从而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
十八、区域协调的内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当前我国区域协调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产业的分工与合作,为了避免在城市与周边地区展开恶性竞争,导致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和资源浪费的现象出现,需要在产业方面进行协调,即包括各城市在产业上如何进行分工合作,如何在产业政策上进行衔接以提高区域产业的整体实力等内容。
2、环境的治理与自然生态、人文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公共性,各个主体(城市或区域)在利用生态资源时都倾向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了实现全社会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和建立良好的补偿机制,需要在各个主体间进行协调。而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以及历史文化资源等虽然可能只位于某局部地区,但却是整个区域的共有资源,需要共同努力进行保护。
3、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共享,在交通和通讯联系日益发达的条件下,许多大型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可能服务半径已经超出城市或区域的范围。而且,所有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都是有一定的“规模门槛”约束的。如果允许各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在自己的属地范围内都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将降低设施的利用效率,造成成本的上升和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需要在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上进行协调,形成功能互补、共同享用的公共设施体系。此外,由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跨地界性,对于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的整体系统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得各城市范围内自行规划建设的设施的衔接变得十分重要。唯如此才能大大提高设施的整体运行效率。
4、共同的行为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规则经济。只有制定一套公平公正、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才能界定和约束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选择,保证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目前区域协调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土地的“零地价”出让、污染排放、设施建设标准不一造成难以彼此衔接等,很大程度上都缘于缺乏一个明确的指导和约束各地方政府的行为标准和准则,而这是区域协调机构的最重要职能。
5、区域整体形象塑造与创新网络构建,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国家之间的竞争反映为各国核心城市的竞争,也表现为区域之间的竞争。要增强区域的整体竞争力,需要各个城市结成同盟,以一个整体参与对外合作交流和竞争,同时也需要以一个整体进行宣传和推介自己。塑造区域的整体形象,既是提高区域的影响力,也是增强区域内各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此外,影响区域竞争力提高的关键因素在于区域持续的创新能力的培育,而这依赖于一个高效的区域创新网络的构建而不能单靠个别城市的发展。区域的整体创新能力的培育取决于区域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最终是建立在整个区域的文化建设和人文精神造就的基础上,这是培育区域长久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十九、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特征,突发事件管理的功能体系相应的可以分为预防、准备、反应、恢复、总结等五个重要方面:
1、预防,预防是突发事件管理最为重要的功能要求,是重中之重,也是各个国家突发事件处理中最为关注的焦点。普遍来看,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主要从四个方面执行:(1)宣传教育;(2)准备预案;(3)构建预警机制,推行公示措施;(4)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使官、产、学、民、媒之间的信息传递通畅。
2、准备,就总体而言,准备包括根据预案制订应急防范方案,落实应急防范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从组织队伍、人员培训、应急演练、通讯装备、器材物资、检测仪器、交通工具等方面加以落实,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各类有可能危及公众,造成社会影响的中毒、污染、事故、疫情等突发事件即能迅速及时地组织力量,有效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快速处理、控制和减少危害面。准备包括三个层次,即平时准备、“战时”转换、“战时”准备。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平”、“战”结合与“平”、“战”转换的问题。能否迅速实现“平”、“战”转换,并尽快形成“战时”积累能力,是各个城市赢得突发事件的关键所在。
3、反应,反应是处理突发事件的主要“舞台”。反应的要旨在认清级别的基础上,实施快速反应。对于突发事件而言,能够实现快速反应是降低危害程度的最重要方面。坚持快速反应,就必须把握“快、准、齐、实”四个要点。“快”就是信息完整、准确和快捷,在此基础上,迅速召集突发事件处理队伍进行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处理。“准”就是接到报告后,特别是到达现场后,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和事态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准确判断,拟定强有力的针对性措施。“齐”就是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要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发布信息。“实”就是调查处理方案确定之后,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并且进行督促检查,督办到位。对于反应而言,留有足够的“预备队”是十分关键而又往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
4、恢复,在突发事件的影响逐步消除的过程中,另一个功能是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面恢复。这一功能的实现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1)恢复生产、生活;(2)应对突发事件周期性特征中的下降、回复阶段,进行全面的宣传,通过包含媒体、政界等多方、多重的影响,提升住民预期,改变和提升外界对地方的预期;(3)坚决避免事件“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强化扫尾工作;(4)逐步实现突发事件相关资源和“生产”能力,从“战时”向“平时”的转化。
5、总结,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还必须十分关注对突发事件处理的总结。这里所指的总结,并非单一强调对经验教训的总结,而是把总结提升为突发事件管理的一个功能元,把危机管理的理念拓展到城市和区域管理的方方面面中去。
二十、1、确认危机来源,在城市遭遇突发事件的时候,第一步就是要确认危机的来源,要去积极地管理风险,而不是等待风险的出现。对风险的管理可由下列步骤进行:(1)对城市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列举出可能出现的风险;(2)对这些风险进行确认,排除不存在的风险;(3)将各种风险列举在管理目录中;(4)对列出的风险进行横向分类与纵向分级。
2、危机判断,对风险的类型进行判断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1)对可以预见且时间和资源允许处理的风险,尽量减少其发生的可能;(2)对可以预见但可能发生概率较低的风险,可以进行投保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3)对现在没有表现出来,但其爆发总存在一定征兆的风险,采取建立预警系统对其监控;(4)对那些完全不可预测到的风险,则必须建立起一个有效、完善的危机处理机构,以对随时出现的风险进行处理和灾后恢复。
3、预警系统的建立,建立起一套规范、全面的危机管理预警系统对于处理突发实践极其重要。当预警系统发出警告后,城市可以及时地采取防范或补救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危机的发生或使损害和影响尽可能减少。一套完善的危机预警系统可以保证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有效、真实的传递,也便于监管者及时做出反应。而按照不同的部门对信息进行收集,可以充分利用不同部门的长处。当信息收集完成后,下一步工作是对信息进行判断和处理,即对监测得到的信息进行鉴别、分类和分析,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及其危害程度做出估计,必要时发出危机警报。预警系统是否有效还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管理人员,另一个方面是具体执行的员工。
4、危机应对,危机管理对速度的要求是很高的,反应的时间越短,越能证明城市处理危机的能力。建立一套完善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是危机管理的前提与根本。突发性事件应对机构对危机进行的反应:
(1)第一波反应:对危机的反应,专门的危机处理机构所担负的责任是巨大的,当不可抗的危机或是预警系统失效所造成的危机爆发时,它必须立即发挥作用,对危机进行积极的反应。
A危机的评估,危机管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选择合适的响应策略。这时,对危机的评估显然格外的重要。而恰当的危机评估建立在对危机事件的准确掌握之上。这时对危机事件进行调查,进行危机事件的信息收集,应当成为最为关键的一步。
第一步,计划与情报部门应及时、积极地对危机事件进行调查和信息收集,确保在较短时间内,将准确的信息传递给危机应对机构的指挥者;
第二步,根据获取的信息,对危机事件进行评估;
第三步,对危机的起因进行调查,找到危机爆发的真正原因,并确定主要危机;
第四步,危机反应计划的制定。
B危机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几个要点,在现有的可利用人员水平上,确定危机处理的领导小组,并保证其他非危机处理部门能够正常的运转。
谨记变化应比计划快。危机事件中,不确定性很高,类似于“做什么”、“如何做”的教条似的计划是不可取的。
将危机指挥和协调部分写入计划当中。在制定适当的危机反应计划之后,应遵循计划的大原则、大方向,在危机应对机构的统一调度、安排与协调之下,对危机事件进行迅速、果断的处理。
(2)第二波反应:危机后的恢复,危机过后,对危机爆发原因的研究与怎么才能恢复城市正常的经营秩序的研究,共同构成了危机事后管理的第二波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