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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2)练习二及答案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五、选择题:
1、债可因下列事实发生(ABCDE)。
A、买卖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E、赠与合同
2、根据债务人给付的标的性质(A)。
A、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B、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C、债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3、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以分为(B)。
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D、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4、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主体各个当事人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情况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A)。
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主债与从债
5、选择之债可因下列原因,(AC)变为简单之债。
A、可供选择的标的的只有一种可以履行 B、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
C、有选择权的一方行使了选择权
6、债的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是(BCD)。
A、自愿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正确履行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7、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主管机关证明后,可以采取下列何种方式予以处理?(AB)
A、允许延期履行合同 B、允许部分履行合同
C、全部不履行合同 D、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CD)。
A、债务人殆予行使其到期债权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C、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到该情形
9、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B)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10、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B)承担责任。
A、不必 B、全部债务 C、部分债务
11、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包括(ABC)。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 C、损害赔偿金
1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C)。
A、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B、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保证人在原来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人承担所有保证责任
13、保证人在(C)承担责任。
A、保证合同签订后 B、主合同签订后
C、保证的有效期限内 D、保证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内
14、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约定担保的有(ABC)。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E、定金
15、1998年11月1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个月,由乙公司作甲公司按期还款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但保证合同中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法律规定,此时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为贷款合同成立之日起(C)。
A、6个月 B、3个月 C、7个月 D、9个月
16、(AD)不得担任保证人。
A、国家机关 B、债务人的直系亲属 C、金融部门的分支机构
D、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7、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物权性担保的有(BCDE)。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E、定金
18、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A)。
A、20% B、15% C、30% D、50%
19、下列权利可以质押(ABCE)。
A、本票 B、存款单 C、仓单 D、著作权 E、依法可转让的商标权
F、依法可转让的股份
20、下列原因可导致债的消灭(ABCE)。
A、不可抗力 B、提存 C、混同 D、意外事件 E、抵销
21、在下列情况,债务人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BC)
A、债权人拒不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B、债权人下落不明
C、债权人死亡又未确定其合法继承人 D、债务人履行会增加负担
22、债务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后,(ABC)由债权人享有或承担。
A、提存费用 B、提存财产所生的收益 C、提存财产的风险责任
23、甲欠乙1000元人民币债务,同时甲为乙修车,乙应向甲付修理费1200元人民币。在此情况下,甲乙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B)。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2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具备特定的方式,合同可分为(C)。
A、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D、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E、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5、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C)。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E、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26、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BCD)
A、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C、租赁合同 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27、要约发出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发生效力或效力终止:(ABCD)
A、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或先于到达对方
B、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承诺人
C、有效期限届满 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8、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听装水果罐头4吨,需否?”乙厂回电:“需2吨500克听装水果罐头。” 乙厂的回电是(B)。
A、承诺 B、反要约 C、要约 D、要约邀请
29、下列意思表示属于要约的有(AD)
A、投标 B、招标通告 C、广告 D、拍卖中的应买行为
30、受要约人变更下列那些选项的内容,被视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该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为新要约:(ABCD)
A、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 B、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C、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D、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31、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下述哪种行为属于承诺性质?(D)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决标
32、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招标是合同的(C)。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33合同成立的时间(AB)。
A、原则上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时间为准
B、要式合同应以办完特定手续的时间为准
C、诺成性合同以一方当事人将实物交付给对方的时间为准
34、甲方以书信方式向乙提出签定合同的条件并附言:如乙在一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一个月过去了,乙方仍保持沉默。应认定(B)。
A、甲、乙双方合同成立 B、甲、乙双方合同不能成立
C、不能确定 D、甲、乙双方合同成立但不能生效
35、北京碧溪公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于何时成立?(D)
A、自碧溪公司与浦东公司口头协商并签定备忘录时成立
B、自碧溪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C、自碧溪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邮寄时成立
D、自浦东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36、上海某工厂向杭州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民法通则》:(AD)
A、上海某工厂付款给杭州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
B、上海某工厂付款给杭州某公司,应在杭州履行
C、杭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该工厂不得有任何异议
D、杭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但应给该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37、在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C)。
A、中止履行 B、终止履行 C、继续有效
38、无效合同(C)没有法律效力。
A、在当事人拒绝履行后 B、在当事人提出无效请求后
C、自始 D、在法院裁判后
39、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A)。
A、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 B、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
C、产生部分法律效力
4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BCD)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41、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自行提货,交货时间为当年1月20日,合同订立后,甲于1月4日通知乙1月20日前提货,但乙一直未去提货。1月26日,标的物因不可抗力丢失,该损失由(B)。
A、卖方甲承担 B、买方乙承担
C、买方承担主要不责任,卖方承担次要责任 D、双方平均承担
42、保管合同只转移物的(B)。
A、所有权 B、使用权 C、占有权 D、处分权
43、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C)。
A、中介人 B、代理人 C、当事人 D、利害关系人
44、技术合同主要包括(ABCD)
A、技术开发合同 B、技术中介合同
C、技术转让合同 D、技术咨询合同
六、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9年10月10日货,乙应于同年10月17日付款,9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以上述因素,甲于10月10日未按照约定交货。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务合同中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
案例二、某养猪场负担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1个月的运送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是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
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市。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照《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案例三、甲服装厂1996年6月31日接受外商棉睡衣5000件的订货合同,交货日期为8月15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想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了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万米棉布,并约定与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订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7月9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即前去购回1.8万米,且比棉纺厂订价相比多支付1.8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1.8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问:1、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定的合同。3、6月20日棉纺厂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例四、刘某和王某系临村农民,因刘某急需饲料草,经人介绍相识,当天,两人商定,王某以每斤2角的价格卖给刘某1000斤草料,共计价款200元。刘某当即交付100元,并言明,特第二天将余款100元交齐并将草料拉走。不料,从当天晚上起一连下了几天大雨,将放在王某家院中准备卖给刘某的草料全部淋透,并有大部分霉烂。几天后,刘某到王家,准备交款运草料,见此情况便要求王某将已付的100元还给他。王某则说,这些草料卖价200元,几天前你已给付了一半的价款,买卖已成交,草料归你了。王某不同意将钱还给刘某,为此,刘某诉至法院。
问:1、本案中草料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2、草料霉变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答:1、本案中草料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仍归王某所有。因为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时发生转移,本案中的草料尚未交付给刘某,因此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草料霉变的损失应由王某(卖方)承担,但本案中草料尚未交付,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应由所有权人王某承担。
案例五、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 乙向甲交付定金3000元,余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租与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4、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1、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甲已向乙交付了5头牛,故由乙承担风险责任。
2、由甲享有所有权。依民法原理,由原物所有人享有孳息的所有权,本案中甲、乙之间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关系,在牛款全部付清前,仍由甲享有所有权,故由甲对牛之天然孳息享有所有权。
3、该租赁协议有效,租金归乙所有。在所有权保留制度中,在买受人付清价款之前,虽无所有权,但买受人对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故乙有权出租牛5并收取租金。
4、超过总价款20%的部分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案中主合同总价款1万元,定金却达3000元,超过了20%的限额。
案例六、港龙服饰公司与嘉华服装厂之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港龙于2003年2月5日前支付给嘉华货款15万元。嘉华服装厂与时风印染厂之间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嘉华于2003年3月18日前支付给时风价款15万元。
1如果港龙与嘉华签订一合同,约定,债务到期,则由港龙直接将款项偿付给时风印染厂,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通知了时风印染厂。问:此约定有效吗?为什么?
2如果在港龙与嘉华签订买卖合同后,嘉华又与港龙签订与保管合同,两合同标的价款均为15万元,现两合同均到期,问:两笔价款能否抵销?为什么?
答:1、无效,嘉华服装厂与时风印染厂之间签订合同约定支付15万给时风印染厂,则嘉华为债务人,时风为债权人,嘉华与时风约定由港龙直接支付15万给时风实际上是合同法上的债务承担的问题,即债务人嘉华将合同义务转给第三人港龙承担。根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嘉华为征得时风同意将自己的付款义务转移给港龙,显然违反法律规定,此协议无效。
2、两笔价款可以抵消。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义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即可以相互抵消,本案中符合抵消的法律构成要件,可以抵消。
案例七、甲某开一卖衣服小店,向乙某借款1000元及木材五立方米。约定钱与木材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材。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用所借木材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材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用甲花去2000元。
问:1、甲、乙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甲乙之间存在二种法律关系:(1)借贷关系 (2)所有权关系。
2、乙无权搬走甲的家具。因乙的木料已变成家具,家具所有权归甲,乙不能强行扣押甲的家具。
3、乙应返还家具,甲应偿还借款及木料(或木料价款)。
案例八、1997年5月12日甲机床厂与乙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约定乙将甲的一台进口精密仪器由某港口运回甲厂。乙按约定将该仪器于当日下午运到甲厂后,甲表示因厂内安装场地未准备好,要求司机将仪器运到两公里以外的一个仓库先在车上停放一天,第二天再拉进厂内卸下安装,司机称运输公司已安排其第二天去给某厂运货不能将车留下,甲厂则表示其与乙汽车运输公司联系协商,但当天没联系上,第二天,在司机将仪器运往工厂途中,一轮胎被扎破,仪器受到碰撞,甲厂要乙汽车运输公司赔偿,乙汽车运输公司则要求甲厂支付汽车滞留费,并赔偿由此造成不能履行与某厂的运输合同而支付违约金的损害赔偿。
问:1、甲厂应不应赔偿乙汽车运输公司车辆被滞留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2、甲厂应不应赔偿乙汽车运输公司不能履行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而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3、乙汽车运输公司应不应赔偿甲机床厂仪器受损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厂赔偿乙公司因车辆滞留所造成的损失,
2、甲厂应赔偿乙公司不能履行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3、依照法律规定,甲厂作为债权人应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甲厂未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甲厂未及时接受乙公司的履行,应承担迟延受领的责任。
4、乙公司不应赔偿甲仪器厂受损的损失,乙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损失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
5、损失是意外风险所造成,应由迟延受领人承担。
案例九、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贸公司购买喷雾器一个,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水降温。运达后收货人某肉食公司发现生猪异常,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后查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
现问: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
2、谁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
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
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答:1、可以,生猪中毒不符合质量要求。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采取补救等合理措施。
2、农资公司。农资公司出售的喷雾器存在严重瑕疵,却未告知运输的押运人员。
3、没有。张、杨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喷雾器内残留农药的情况,因而张、杨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4、向运输公司,生猪中毒发生在运输途中,而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
1、债可因下列事实发生(ABCDE)。
A、买卖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E、赠与合同
2、根据债务人给付的标的性质(A)。
A、债可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 B、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C、债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3、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以选择,债可以分为(B)。
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D、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4、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主体各个当事人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情况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A)。
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主债与从债
5、选择之债可因下列原因,(AC)变为简单之债。
A、可供选择的标的的只有一种可以履行 B、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
C、有选择权的一方行使了选择权
6、债的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是(BCD)。
A、自愿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正确履行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7、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主管机关证明后,可以采取下列何种方式予以处理?(AB)
A、允许延期履行合同 B、允许部分履行合同
C、全部不履行合同 D、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CD)。
A、债务人殆予行使其到期债权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C、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到该情形
9、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B)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10、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B)承担责任。
A、不必 B、全部债务 C、部分债务
11、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包括(ABC)。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 C、损害赔偿金
1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C)。
A、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B、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保证人在原来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人承担所有保证责任
13、保证人在(C)承担责任。
A、保证合同签订后 B、主合同签订后
C、保证的有效期限内 D、保证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内
14、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约定担保的有(ABC)。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E、定金
15、1998年11月1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个月,由乙公司作甲公司按期还款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但保证合同中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法律规定,此时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为贷款合同成立之日起(C)。
A、6个月 B、3个月 C、7个月 D、9个月
16、(AD)不得担任保证人。
A、国家机关 B、债务人的直系亲属 C、金融部门的分支机构
D、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7、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物权性担保的有(BCDE)。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E、定金
18、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A)。
A、20% B、15% C、30% D、50%
19、下列权利可以质押(ABCE)。
A、本票 B、存款单 C、仓单 D、著作权 E、依法可转让的商标权
F、依法可转让的股份
20、下列原因可导致债的消灭(ABCE)。
A、不可抗力 B、提存 C、混同 D、意外事件 E、抵销
21、在下列情况,债务人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BC)
A、债权人拒不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B、债权人下落不明
C、债权人死亡又未确定其合法继承人 D、债务人履行会增加负担
22、债务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后,(ABC)由债权人享有或承担。
A、提存费用 B、提存财产所生的收益 C、提存财产的风险责任
23、甲欠乙1000元人民币债务,同时甲为乙修车,乙应向甲付修理费1200元人民币。在此情况下,甲乙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B)。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2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具备特定的方式,合同可分为(C)。
A、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D、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E、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5、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C)。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D、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E、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26、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BCD)
A、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C、租赁合同 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27、要约发出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发生效力或效力终止:(ABCD)
A、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或先于到达对方
B、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承诺人
C、有效期限届满 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8、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听装水果罐头4吨,需否?”乙厂回电:“需2吨500克听装水果罐头。” 乙厂的回电是(B)。
A、承诺 B、反要约 C、要约 D、要约邀请
29、下列意思表示属于要约的有(AD)
A、投标 B、招标通告 C、广告 D、拍卖中的应买行为
30、受要约人变更下列那些选项的内容,被视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该受要约人的承诺通知为新要约:(ABCD)
A、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 B、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C、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D、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31、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下述哪种行为属于承诺性质?(D)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决标
32、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招标是合同的(C)。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33合同成立的时间(AB)。
A、原则上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时间为准
B、要式合同应以办完特定手续的时间为准
C、诺成性合同以一方当事人将实物交付给对方的时间为准
34、甲方以书信方式向乙提出签定合同的条件并附言:如乙在一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一个月过去了,乙方仍保持沉默。应认定(B)。
A、甲、乙双方合同成立 B、甲、乙双方合同不能成立
C、不能确定 D、甲、乙双方合同成立但不能生效
35、北京碧溪公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于何时成立?(D)
A、自碧溪公司与浦东公司口头协商并签定备忘录时成立
B、自碧溪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C、自碧溪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邮寄时成立
D、自浦东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
36、上海某工厂向杭州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民法通则》:(AD)
A、上海某工厂付款给杭州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
B、上海某工厂付款给杭州某公司,应在杭州履行
C、杭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该工厂不得有任何异议
D、杭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但应给该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37、在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C)。
A、中止履行 B、终止履行 C、继续有效
38、无效合同(C)没有法律效力。
A、在当事人拒绝履行后 B、在当事人提出无效请求后
C、自始 D、在法院裁判后
39、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A)。
A、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 B、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
C、产生部分法律效力
4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BCD)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41、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自行提货,交货时间为当年1月20日,合同订立后,甲于1月4日通知乙1月20日前提货,但乙一直未去提货。1月26日,标的物因不可抗力丢失,该损失由(B)。
A、卖方甲承担 B、买方乙承担
C、买方承担主要不责任,卖方承担次要责任 D、双方平均承担
42、保管合同只转移物的(B)。
A、所有权 B、使用权 C、占有权 D、处分权
43、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C)。
A、中介人 B、代理人 C、当事人 D、利害关系人
44、技术合同主要包括(ABCD)
A、技术开发合同 B、技术中介合同
C、技术转让合同 D、技术咨询合同
六、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9年10月10日货,乙应于同年10月17日付款,9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以上述因素,甲于10月10日未按照约定交货。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务合同中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
案例二、某养猪场负担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1个月的运送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是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
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市。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照《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案例三、甲服装厂1996年6月31日接受外商棉睡衣5000件的订货合同,交货日期为8月15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想对方支付货款3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7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了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7月8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万米棉布,并约定与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7月6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订8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7月8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7月9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纺织品商店存有棉布,即前去购回1.8万米,且比棉纺厂订价相比多支付1.8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7月20日将1.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1.8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5000元,收货付款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问:1、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定的合同。3、6月20日棉纺厂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例四、刘某和王某系临村农民,因刘某急需饲料草,经人介绍相识,当天,两人商定,王某以每斤2角的价格卖给刘某1000斤草料,共计价款200元。刘某当即交付100元,并言明,特第二天将余款100元交齐并将草料拉走。不料,从当天晚上起一连下了几天大雨,将放在王某家院中准备卖给刘某的草料全部淋透,并有大部分霉烂。几天后,刘某到王家,准备交款运草料,见此情况便要求王某将已付的100元还给他。王某则说,这些草料卖价200元,几天前你已给付了一半的价款,买卖已成交,草料归你了。王某不同意将钱还给刘某,为此,刘某诉至法院。
问:1、本案中草料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2、草料霉变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答:1、本案中草料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仍归王某所有。因为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时发生转移,本案中的草料尚未交付给刘某,因此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草料霉变的损失应由王某(卖方)承担,但本案中草料尚未交付,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应由所有权人王某承担。
案例五、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 乙向甲交付定金3000元,余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租与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4、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1、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甲已向乙交付了5头牛,故由乙承担风险责任。
2、由甲享有所有权。依民法原理,由原物所有人享有孳息的所有权,本案中甲、乙之间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关系,在牛款全部付清前,仍由甲享有所有权,故由甲对牛之天然孳息享有所有权。
3、该租赁协议有效,租金归乙所有。在所有权保留制度中,在买受人付清价款之前,虽无所有权,但买受人对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故乙有权出租牛5并收取租金。
4、超过总价款20%的部分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案中主合同总价款1万元,定金却达3000元,超过了20%的限额。
案例六、港龙服饰公司与嘉华服装厂之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港龙于2003年2月5日前支付给嘉华货款15万元。嘉华服装厂与时风印染厂之间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嘉华于2003年3月18日前支付给时风价款15万元。
1如果港龙与嘉华签订一合同,约定,债务到期,则由港龙直接将款项偿付给时风印染厂,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通知了时风印染厂。问:此约定有效吗?为什么?
2如果在港龙与嘉华签订买卖合同后,嘉华又与港龙签订与保管合同,两合同标的价款均为15万元,现两合同均到期,问:两笔价款能否抵销?为什么?
答:1、无效,嘉华服装厂与时风印染厂之间签订合同约定支付15万给时风印染厂,则嘉华为债务人,时风为债权人,嘉华与时风约定由港龙直接支付15万给时风实际上是合同法上的债务承担的问题,即债务人嘉华将合同义务转给第三人港龙承担。根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嘉华为征得时风同意将自己的付款义务转移给港龙,显然违反法律规定,此协议无效。
2、两笔价款可以抵消。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义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即可以相互抵消,本案中符合抵消的法律构成要件,可以抵消。
案例七、甲某开一卖衣服小店,向乙某借款1000元及木材五立方米。约定钱与木材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材。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用所借木材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材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用甲花去2000元。
问:1、甲、乙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甲乙之间存在二种法律关系:(1)借贷关系 (2)所有权关系。
2、乙无权搬走甲的家具。因乙的木料已变成家具,家具所有权归甲,乙不能强行扣押甲的家具。
3、乙应返还家具,甲应偿还借款及木料(或木料价款)。
案例八、1997年5月12日甲机床厂与乙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约定乙将甲的一台进口精密仪器由某港口运回甲厂。乙按约定将该仪器于当日下午运到甲厂后,甲表示因厂内安装场地未准备好,要求司机将仪器运到两公里以外的一个仓库先在车上停放一天,第二天再拉进厂内卸下安装,司机称运输公司已安排其第二天去给某厂运货不能将车留下,甲厂则表示其与乙汽车运输公司联系协商,但当天没联系上,第二天,在司机将仪器运往工厂途中,一轮胎被扎破,仪器受到碰撞,甲厂要乙汽车运输公司赔偿,乙汽车运输公司则要求甲厂支付汽车滞留费,并赔偿由此造成不能履行与某厂的运输合同而支付违约金的损害赔偿。
问:1、甲厂应不应赔偿乙汽车运输公司车辆被滞留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2、甲厂应不应赔偿乙汽车运输公司不能履行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而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3、乙汽车运输公司应不应赔偿甲机床厂仪器受损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厂赔偿乙公司因车辆滞留所造成的损失,
2、甲厂应赔偿乙公司不能履行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3、依照法律规定,甲厂作为债权人应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甲厂未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甲厂未及时接受乙公司的履行,应承担迟延受领的责任。
4、乙公司不应赔偿甲仪器厂受损的损失,乙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损失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
5、损失是意外风险所造成,应由迟延受领人承担。
案例九、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贸公司购买喷雾器一个,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水降温。运达后收货人某肉食公司发现生猪异常,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后查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
现问: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
2、谁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
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
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答:1、可以,生猪中毒不符合质量要求。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采取补救等合理措施。
2、农资公司。农资公司出售的喷雾器存在严重瑕疵,却未告知运输的押运人员。
3、没有。张、杨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喷雾器内残留农药的情况,因而张、杨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4、向运输公司,生猪中毒发生在运输途中,而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