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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2)练习六及答案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民法(2)练习六及答案五、选择题:
1、继承法中,(ABC)属于强行性规范。
A、继承开始的时间            B、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C、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D、分割遗产的具体时间
2、遗产的范围包括(ABD)。
A、公民的林木     B、公民的文物      C、劳保抚恤金      
D、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E、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
3、属法定继承权人的范围包括(AB)。
A、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丧偶儿媳或女婿                                 D、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
4、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ABD)。
A、父母         B、配偶         C、兄弟姐妹       D、子女
5、继承权的客体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C)。
A、合伙财产  B、名誉权利  C、个人财产   D、身份权
6、李某和陈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的路上,李某因车祸死亡,可以参加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AB)。      
A、陈某  B、李某的父母  C、李某的兄弟姐妹  D、陈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7、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包括(AB)。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
8、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设立遗嘱的形式有(ABCD)。
A、口头遗嘱  B、公证遗嘱  C、代书遗嘱  D、自书遗嘱
9、下列人员中,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ABCD)。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继承人之债务人
C、继承人受遗赠人                                 D、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10、下列那种遗嘱形式不需要见证人即为有效?(C)
A、口头遗嘱  B、录音遗嘱  C、自书遗嘱  D、代书遗嘱
11、某甲在国外经商多年,1990年回家乡定居。1994年甲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死后归侄子乙继承。后甲与乙关系恶化,甲想撤销这份遗嘱。甲可以采用(ABCDE)。
A、声明原遗嘱无效       B、抛弃遗嘱处分的遗产      C、另立新遗嘱             D、另立公证遗嘱       E、出售遗嘱处分的遗产
12、张某与儿子一道飞往上海,不幸飞机失事。张某的妻子已病故,家中只有张某的老父亲和儿媳妇,张某和儿子各有遗产5000元。张某的老父亲和儿媳妇应该继承的遗产数额是(C)。
A、各自5000元     B、老父亲7500元 儿媳妇2500元
C、老父亲2500元 儿媳妇7500元 
13、教师洪某死亡,遗产由其妻子甲和两个孩子乙、丙继承。当时甲已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5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这5000元应由(C)。
A甲、乙丙三人继承,均分      B、甲继承1/2,乙与丙继承1/2
C、由甲继承            D、由乙与丙继承
14、个体户王某开设杂货店,因经营不善,亏欠贷款和税款共计5000元,不久病逝。遗留下一些杂货和瓦房一间,共计3000元。王某有一子,其子(D)。
A、有权继承其父遗产3000元,不承担偿还税款、贷款的义务
B、可以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偿还税款、贷款的义务
C、应当继承其父财产3000元,清偿税款和贷款3000元
D、可以继承其父财产3000元偿还税款和贷款3000元
15、甲被乙收养,乙死亡后甲依法继承了乙的财产,此时甲尚未成年,由其生父母领回,甲(B)。
A、无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有权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应比其他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少  D、为其他继承人的1/2
16、公民立有数个遗嘱的以(D)。
A、最后一个口头遗嘱为准    B、最后一个自书遗嘱为准 
C、最后一个代书遗嘱为准    D、最后一个公证遗嘱为准 
17、遗赠抚养协议的抚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其支付的供养费用(A)。
A、不予补偿    B、应予补偿     C、给予适当补偿
18、当几种继承方式间发生冲突时,按其效力(由高到低)的顺序应是:(C)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B、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
D、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
19、根据责任者的共同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AB)。                                
A、单独责任  B、共同责任  C、按份责任  D、连带责任
20、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A)。
A、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应当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C、应当依各自在侵权中的责任分担民事责任
21、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B)。
A、可以免除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B、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C、可以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D、不能免除或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2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AB)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产品制造者  B、销售者  C、运输者  D、质量监督者 
A、产品制造者         B、产品销售者       C、产品检验者  D、产品使用者
2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两个以上的人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C)。
A、按份责任  B、公平责任  C、连带责任  D、诚信责任
24、甲在木桶里养了一条毒蛇,一日外出,便将木桶盖紧,委托给乙某看管、丙和丁到乙家里玩,当丙得知木桶里装有蛇时,好奇心起,趁乙不在时,不顾丁的劝告,将木桶的盖子打开看蛇,结果被蛇咬伤。丁的受伤应由(D)。
A、蛇的所有人甲负责         B、蛇的看管人乙负责
C、第三人丁负责           D、受害人丙自己负责
25、某公司办公楼顶所悬挂的招牌脱落后,砸在行人甲的头上,甲当场死亡,应对甲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的是(A)。
A、公司       B、办公楼承建人       C、公司负责维修的人员         D、行人与甲公司
26、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A)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27、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如果先险情是由于人为的原因引起的(B)。
A、由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紧急避险人承担
D、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28、《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D)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A、但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B、一方主动要求的
C、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      D、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29、王某外出从一高楼下经过,高楼上的装饰物突然脱落将其砸伤(A)
A、高楼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民事责任
B、王某自担民事责任         C、双方分担民事责任
30、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以下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C)
A、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 
B、如果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有过失造成的,致害人不承担责任
C、如果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有故意造成的,致害人不承担责任
D、致害人无过错时,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1、根据我国民法,下列行为中可适用无过错原则的有:(C)
A、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
B、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造成损害
C、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
D、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
32、某幼儿园一群幼儿围着火炉烤火,教师张某离园取东西。幼儿甲玩火点燃了幼儿乙的衣服,乙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将火扑灭。经检查乙被烧伤面积达35%,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元。这一损失应:(C)
A、由幼儿园承担,幼儿甲的监护人适当赔偿
B、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张某适当赔偿
C、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幼儿园适当赔偿
六、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张某夫妇共有一子一女,其子因病早逝,遗有一孙。张在外经商,因意外事故于1997年死亡,留有经商所得60万元。张某之儿媳要求分割遗产。                           
问: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张某经商所得60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不是遗产,应当首先将60万元中的30万元划归张之妻所有,遗产为30万元。
2、根据继承法规定,张之妻、张之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张之孙是代位继承人,可以代其父张之子继承其份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分额。
4、原则上张之妻、张之女、张之孙各10万元。继承法规定,统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案例二、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尚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遗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因王丙伤心过度亦相继病故。                 
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案例三、曾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曾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曾之女乙于1996年结婚,1997年乙生有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1999年曾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曾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去世。现甲和丁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
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甲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丁无继承权,不能直接继承曾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丁与曾某系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是法定继承人。
3、丙是与曾某市夫妻关系享有继承权。
4、乙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5、乙之子因乙去世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6、因丙后于曾某死亡,因此丙所继承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由丙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7、本案六间房产油甲、乙之子、丁各得三间。根据继承法的原则上一般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
 
案例四、乙幼年丧父,由母抚养成人。婚后与妻子共建瓦房十二间。1960年生一子丙。1970年乙死亡。乙母自乙婚后一直与乙的哥哥甲同住,直到1974年病故,乙及乙母均未留遗嘱。围绕这十二间屋  
问:1、乙死后,房屋应由谁来继承?作为乙的遗产应有几间房?各继承人应分别继承几间?
2、乙母去世后,谁有权继承她的房产,各应有几间?
(另假设1975年乙妻去世。丙即与甲共同生活。乙家十二间房被收作公房。1981年落实私房政策时,将十二间房还给甲。现丙要求继承,与甲发生争议。乙夫妇及乙母均未留遗嘱。围绕该十二间房。)
问: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2间房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乙死亡,其遗产为6间房,由法定继承人乙妻、乙母、丙继承,每人2间,此时,乙妻为8间房,乙母为2间房,丙为2间房。2、乙母去世,2间房屋应由甲、乙继承,乙已死亡,由其子丙代位继承,故甲与丙各继承1间,此时,甲为1间房,丙为3间房。3、乙妻去世,其遗产共有8间房,由其子丙全部继承,此时,丙为11间房,所以,最后结果为:甲继承1间,丙继承11间。
 
案例五、甲携带一台电视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在椅子旁。行使中,由于一名10岁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急刹车,同车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电视机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此案要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乙是汽车急刹车所致,乙没有责任。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时紧急避险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是免责行为,由引起险情的人负责。
3、由儿童父母负责。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有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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